对于婚外情如何采集有效证据
国内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颁布的,那个时候,婚外情、第三者是与年代格格不入的,因而,法律根本没将它纳入规范的内容,倒是将封建婚姻的残余作为重点管制对象。而今,新的思潮新的观念接踵而来,以法律制约婚外情、第三者,以法律维护合法的婚姻,这是受害者一同的心声。
2001年,婚姻法进行了修正,但还是未对婚外情、第三者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。修订后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,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,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。但因为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取隐秘的方法,取证困难,致使大部分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办法获得损害赔偿。那样,无过错方应当搜集什么证据呢
通常来讲,应当注意搜集以下重点证据:
一是《保证书》《悔过书》等,婚外情忽然被揭秘,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、悔过书等表示悔改,这是婚外情的重点证据;
二是嫖娼事件等,一般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,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要紧证据;
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,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置,作出处置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要紧证据;
四是双方来往的信件、短信、邮件等,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,短信、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,再提交法院为宜;
五是照片、录音录像等,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,此类证据必须要采取合法的方法获得,不然将没办法作为证据用。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,由于婚外恋的取证具备一次性,如若打草惊蛇,取证的本钱和困难将增加。
我所承办过近千起离婚的调查取证,依据诉讼需要,作为离婚案件证据的补充,证据的巧妙获得,确实能给成功办理离婚案件、缓解受伤害一方的心理重压具备巨大有哪些用途。